依据建财采计20180816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及消毒产品03包,04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9-1812-ZF1580
2、项目名称: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次性医用耗材及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包号 |
耗材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价 |
备注 |
3 |
盆底康复治疗仪用耗材 |
2年 |
按需配送,据实结算(约18.2万元/年) |
1、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两个包段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
4 |
医用综合蓝氧治疗仪用耗材 |
2年 |
按需配送,据实结算(约15.9万元/年) |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规定不需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除外)。经营药准字体外诊断试剂的配送商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且以上证照的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
4)供应商须是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供应,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
5)如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7)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所购买社会保险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 年 12月 27日08:30至 2019 年 1月3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 1月17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0、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602085537@qq.com。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学苑路6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18-32222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27-8727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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