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大学的委托,就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所辖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1-1711-ZF1025
2、采购范围及采购预算金额:
武汉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所辖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文理学部(梅园食堂、梅园教工、桂园美食城、小桂园、桂园食堂)。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79000元/年(按11个月计算)。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
3、服务周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4.4、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公司简介。
4.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出售。供应商需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前来领购。
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9、兹定于2017年12月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10、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可能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2、采 购 人:武汉大学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联 系 人:王佳华
电 话:027-68754582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高雅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14、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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