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应城市田店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13C呼气分析仪”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7-1911-ZCHW1172
二、项目名称:应城市田店镇卫生院采购13C呼气分析仪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13C呼气分析仪 |
1套 |
精密度:δsd不超过0.3‰,C.V.不超过±2% 稳定性:在8小时内测量,C.V.不超过±2% 孔间差:△δ不超过0.4‰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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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验收合格后1年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境内生产企业竞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竞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竞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磋商文件,3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十二、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应城市田店镇卫生院
地 址:孝感田店镇正街11号
联 系 人:张院长
电 话:0712-381112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刘晓栋 王丹萍 杨楚君
电 话:027-87271918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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