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机载热红外高光谱成像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1-1706-ZH365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机载热红外高光谱成像系统 一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0万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4)供应商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需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8、兹定于2017年7月3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9、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可能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采 购 人:武汉大学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联 系 人:许志强
电 话:027-68754516
1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高雅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13、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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