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检察文化会议室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新洲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XZJ20180517-0031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采购“检察文化会议室显示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ZB0109-1805-ZH553
二、项目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检察文化会议室显示屏项目
三、磋商内容:
检察文化会议室显示屏。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75万元.最终竞标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以蹉商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0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否决。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武汉市新洲区广场街4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7-893520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272780
联系人:周工、何工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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