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
名称:宜城市精神病医院(宜城市华光卫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若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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