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大学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B0105-1710-GH882
二、招标内容:空调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供货周期2个月
三、投标人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同时:
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营招标货物的历史和业绩,提供近三年完整的(2014年1-12月、2015年1-12月、2016年1-12月)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发生亏损。
3、业绩要求:所投品牌近三年(2014年1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且安装的空调运行良好,提供合同证明。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中央空调的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2014年1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制造商须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7、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该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凭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承诺函、唯一授权书、生产许可证(如有)等报名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大楼10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大楼10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挂网安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大楼10楼
电话:027-87272702
联系人:汪晓君、陈伟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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