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十堰市太和医院采购彩超项目 (项目名称)以“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太和医院招标采购彩超请示的复函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太和医院 ,采购人为 十堰市太和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 妇产四维彩超、全身机彩超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HBSY-201907QT-006001001
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太和医院采购彩超项目
采购内容: 品目1:妇产四维彩超1台;品目2:全身机彩超1台
主要规格要求: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21.5英寸, 分辨率1920×1080,无闪烁,不间断逐行扫描,可上下左右任意旋转,可前后折叠。(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80天内。
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项目预算金额:465万元 (品目1:235万元;品目2:23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若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7)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 8 月 6 日至2019年 8 月 1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兹定于2019年 8 月 26 日上午09:00时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开标(十堰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在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在截止时间过后内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是全电子流程,投标人无需到场。)
招 标 人:十堰市太和医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2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0719-8801518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王丹萍 张泽平
电 话:027-8727191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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