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霞光路(监利大道-敬业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0309025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霞光路(监利大道-敬业路)新建工程已由监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监利县霞光路(监利大道-敬业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监利县霞光路(监利大道-敬业路);
2.3建设内容:霞光路(监利大道-敬业路)长约1.67公里,红线宽30米;包含道路、桥涵、交通、给水、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2.4工程预算:总投资估算约7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5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完成主体工程);
2.8 该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前二年为无偿保修,后三年为有偿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壹级建造师,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劳务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6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至少五个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试验员、测量员或造价员、材料员或资料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五大员必须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机构的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以下两种情形:①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其进入任一区域招投标市场的行政处罚且至今在处罚时效内的;②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被撤销的;
近三年(2015年至今)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近三年(2015年至今)来在监利县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到监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
近三年(2015年至今)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本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监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网员证;
3.10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驻场施工,每月驻场不得少于23天,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否则作不合格处理。
4.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8年 4 月 3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 号:4200162718605300532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霞光路(监利大道-敬业路)新建工程),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 3 月 12 日至2018年 3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清晰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网员证;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8)预缴履约保证金收据;
(9) 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5.2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将人民币柒佰万元整(小写:¥7000000.00元)现金的预缴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资金名目(监利县霞光路(监利大道-敬业路)新建工程预缴履约保证金),凭招标人出具的预缴履约保证金收据报名和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投标程序完成后招标人将预缴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至未中标人原汇款账户,中标人的预缴履约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返还中标人用于工程建设。预缴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人预缴履约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全称: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县支行
账号:56125753164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月11日9 时00分,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实行本地开标,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县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jianl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容城镇章华大道181号
邮 编:433300
联 系 人:陈胜利
电 话:15327790800
招标代理: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铁建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61
联 系 人:陈伟
电 话:13476124430、027-87272702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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