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新筛四项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09-29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新筛四项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ZB01ES-1909-ZCHW0972

2、项目名称: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新筛四项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号

标段名称

数量

预算

交货期、质保期

服务期

备注

1

新筛四项设备及配套试剂及耗材配送

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

一台

60万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 日内供货

质保期:医疗设备一年;试剂耗材按说明书规定执行

服务期1年(按需采购,据实结算)

1、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各包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4、所有包段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同时投多个包段的,应该分包段编制投标文件。

干血斑打孔仪

一台

10万元

新筛四项配套试剂及耗材

一批

120万元/年

2

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试剂(串联质谱试剂耗材)

一批

188万元/年

3

产筛试剂耗材

一批

9.6万元/年

4

检验科试剂及耗材(1)

一批

20万元/年

5

检验科试剂及耗材(2)

一批

15万元/年

 

3、采购内容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 供应商须是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配送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供应,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

4 如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 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1. 供应商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规定不需要的除外),05包供应商还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以上证照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9月3008:30至2019年10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包。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

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10229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908号会议室(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0、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617967218@qq.com。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舞阳大街296号

联 系 人:牟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718-793612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庄永哲                       

电    话:027-87272780/15871732723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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