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肿瘤中心新增UPS(电增容)项目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ZB0102-1906-ZCHW0552)
问题1:招标文件中ICU的100KVA主机,限定单功率模块≥25KVA,对于发挥模块机的N+X冗余功能,不尽合理,且有排他性,建议改为≥20KVA,模块机可以最大起到3+2冗余
答: ICU容量100KVA主机,限定单个模块容量≥20KVA,以4+1方式运行,备用模块为热备用;手术室容量150kVA主机,限定单个模块容量≥25KVA,以5+1方式运行,备用模块为热备用。
问题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UPS产品“CE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同品牌厂家实验室CNAS证书、实验室UL证书、TUV证书。这些证书只是在出口到美国,欧洲等国外时,国外市场的本地质量要求,对于国内销售使用的产品没有实际意义,国内的节能认证和泰尔认证是国家级权威认证,要求不比国外低,这些证书具有排他性,不符合国家倡导公平竞争的原则,建议取消。
答:本次招标UPS产品用于保障医疗领域手术室及ICU不间断供电,其安全性、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病人生命安全。为确保设备的技术及质量满足相关要求,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避免医疗事故发生,故提出上述要求。
上述实验室证书作为出口市场质量管理要求,具有权威性,是产品质量及可靠性的体现;节能认证及泰尔认证同样作为权威认证。UPS厂家应当具备上述资质。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其投标才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本条不属于“★”标注的实质性内容。
问题3、清单里只有UPS的输入输出配电柜,只负责UPS的输入输出,从原有楼层配电箱取电接入UPS,UPS输出到UPS输入输出配电柜的输出总开关,UPS输入输出配电柜的输出分路开关再输出到原有配电箱的分路开关,图示不清楚,原理像原有配电箱图,如果无实际意义,建议删除,如有实际要求,请说明。
答:示意图更改如下。
4、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款中“UPS电源主机、蓄电池、整机的安装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技术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该项最高得3分。”修改为“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所有要求全部满足得7分,1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1项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总分最高得10分。”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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